关于市民卡(标准记名卡)无卡退卡业务办理规则调整的公告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9-23 点击率:61982次尊敬的各位市民卡用户:
我公司于2016年9月4日起对无卡退卡业务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为:由原办理退卡业务,卡片遗失或人为损坏不退还押金调整为:退卡时需支付所遗失卡片或损坏卡片工本费15元/张,卡片工本费直接从卡片押金25元/张中进行扣除,扣除后所剩余押金10元/张及原卡内余额在正式退卡72小时后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至市民卡指定网点领取。
本业务调整后对于2016年9月4日前已办理无卡退卡业务的市民将退还卡片工本费与押金差额10元/张,请拨打市民卡服务热线400-1157-888咨询退款流程。差额领取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退款办理流程
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