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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卡业务办理须知

作者:景超凡、黄琴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2   点击率:7655次


南宁市民卡业务办理须知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市民,现将南宁市民卡业务办理须知公布如下:

一、什么是市民卡?

本须知所称的市民卡,是指由南宁市人民政府授权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发行的,具有政府公共服务、个人社会事务、公用事业和商业便民等服务功能的多领域应用智能型集成电路卡的实体卡、基于手机开通的虚拟市民卡及以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的电子市民卡。

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南宁市人民政府授权发行南宁市民卡的唯一机构。

二、市民卡的种类

按类别可分为记名卡和不记名卡。记名卡可在政府公共管理、城市公用事业服务和小额支付等领域实现一卡通用。不记名卡只具备小额支付功能。

(一)记名卡

1.标准卡

由南宁市民卡公司独立发行,用于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和享受政府公共服务,并具备电子钱包功能,是可挂失、可退换的市民卡,可在南宁市民卡公司指定网点办理。

2.联名卡

桂盛·南宁市民卡: 由南宁市民卡公司和广西农村信用社联合发行,具有市民卡电子钱包及银行金融支付(银行借记)功能,用于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和享受政府公共服务,是可挂失、可退换的市民卡,可在南宁市区内所有广西农村信用社营业厅办理。

3.电子市民卡

二维码扫码:应用南宁市民卡公司二维码技术生成的,是可以用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二维码。

(二)不记名卡

1.未实名认证:具备小额支付功能,不可挂失、不可退还的市民卡。

2.已实名认证:与标准卡功能一致,可用于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和享受政府公共服务,具备小额支付功能,可挂失、可退换的市民卡。

三、申领程序

(一)办理标准卡

申领人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南宁市民卡申领服务协议书》的内容,因申领人所提供的资料信息模糊、不完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领人自行承担。

1.本人申领。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境外人员提供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公司服务网点办理。未满10周岁的人员,须由代理人(代理人须年满18周岁)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申领人与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简称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代为办理。

注:境外人员申领需前往市民卡服务中心、星湖服务点、玉洞大道南宁市民中心办理。

2.用人单位统一申领。经办人应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申办人签字确认)、单位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市民卡公司指定服务网点办理。

3.委托他人申领。应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公司服务网点办理。

(二)不记名卡

指定网点购买即可。

购买不记名卡后,可根据自身需求办理实名认证。本人申办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指定网点办理;委托他人申办,应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指定网点办理。不记名卡实名认证后不可取消实名认证。

(三)办理联名卡

联名卡合作单位指定服务网点办理,其业务办理流程应遵循各合作单位制定的规范要求。

注:1.办理实名制市民卡,申领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市民卡。因遗失、出让、转借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3.私自拆解、改装、改造市民卡原有结构或形状的,市民卡公司有权停止向该卡提供服务。

四、资费标准

(一)首次申领市民卡(标准卡)按20元/张一次性收取功能服务费。因遗失、损坏等人为原因需补卡或换卡,按15元/张收取工本费。

(二)不记名卡市场零售价原则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版面进行定价。

不记名卡购卡后,可根据自身需求办理实名认证。

(三)市民卡加载一般功能应用由系统自动升级,无需前往服务网点办理加载手续,加载该类功能应用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使用该类应用时应遵循该功能应用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如加载公共交通领域优待乘车功能的,持卡人须按照该功能管理单位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须缴纳费用的,遵循该功能管理单位所制定的资费标准。

(四)卡内预存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并且不具备计息功能。

注:联名卡收费应遵循合作单位制定的规范要求和标准。

五、挂失、补卡、换卡及退卡程序

(一)挂失

1.持卡人标准卡或已实名认证的不记名卡遗失:(1)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服务网点办理正式挂失;(2)可在南宁市民卡APP上自助办理挂失。

2.持卡人因故不能前往市民卡公司指定服务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或不能在南宁市民卡APP上自助办理挂失的,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挂失:

1)拨打客服热线400-1157-888申请口头挂失,并于挂失3天后5天内至市民卡公司指定服务网点办理正式挂失,否则口头挂失将自动解除挂失。

注:1.办理正式挂失申请,需72小时后生效,挂失生效之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2.卡片挂失后,若找回挂失卡且未办理补卡申请的,可携卡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公司指定服务网点办理解除挂失。

(二)补卡

1.标准卡或已实名认证的不记名卡正式挂失后,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市民卡公司服务网点办理补卡。标准卡补卡需缴纳15元/张的工本费,当场即可领取新卡;已实名认证的不记名卡补卡时须自行提供一张未实名认证的不记名卡或与原旧卡持卡人姓名相同的记名卡。旧卡余额转移业务需正式挂失3天后携新卡凭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公司指定服务网点办理;

2.标准卡或已实名认证的不记名卡拨打客服热线办理口头挂失后,可在3天后5天内持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服务网点现场补卡并转余额;

3.标准卡或已实名认证的不记名卡使用南宁市民卡APP自助挂失后,可直接在APP上进行补卡,标准卡补卡需缴纳15元/张的工本费,可选择直接补卡寄出,自挂失补卡满3天后携新卡及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市民卡公司服务网点现场转余额或选择补卡后等3天旧卡余额转至新卡再寄出。办理实名认证的不记名卡挂失补卡业务,须自行选择购买一张不记名卡进行补卡,补卡卡费按照卡产品的版面进行定价。

注:卡片因遗失,自办理补卡业务当日起,原旧卡将注销、作废,市民卡公司不再对原旧卡进行回收,原旧卡找回也无法继续使用。

(三)换卡

1.标准卡换卡

1)卡片自然损坏时,卡面完好,属质量原因,持卡人可凭旧卡免费更换新卡,旧卡回收;卡片有弯、折、裂、破、洞、磨损、凹凸、火烧、水浸等痕迹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需缴纳15元/张的工本费更换新卡。办理换卡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公司指定服务网点办理,当场即可领取新卡。旧卡余额转移业务需3天后携新卡凭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公司指定服务网点办理。

2)在南宁市民卡APP上进行换卡,自挂失补卡满3天后携新卡及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服务网点现场转余额或选择等3天后旧卡余额转至新卡再寄出。

2.不记名卡换卡

1)交易(充值/消费)之日起未超过质保期12个月的卡片自然损坏时,卡面完好,属质量原因,持卡人可凭旧卡免费更换新卡(更换的不记名卡以换卡时公开发售的不记名卡卡面为准),旧卡回收;卡片有弯、折、裂、破、洞、磨损、凹凸、火烧、水浸等痕迹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能免费更换新卡,卡内余额可转至持卡人提供的市民卡上,坏卡回收或做剪角处理,并办理旧卡余额转移登记。办理换卡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公司指定服务网点办理。如未实名认证的不记名卡卡号磨损无法识别,则无法办理余额转移。

2)在南宁市民卡APP上进行换卡,自挂失换卡满3天后携新卡及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服务网点现场转余额或选择等3天后旧卡余额转至新卡再寄出。

(四)退卡

市民卡(标准卡、已实名认证的不记名卡)办理退卡时须提供持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退卡时仅退还卡内余额,卡片功能服务费、购卡卡费不予退还。

市民卡(标准卡、已实名认证的不记名卡)因遗失或有弯、折、裂、破、洞、磨损、凹凸、火烧、水浸等痕迹或其他因素造成损需坏办理退卡业务时,卡内余额须在正式退卡72小时后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指定网点领取卡内余额。自办理退卡业务之日起,原旧卡将注销、作废,不回收原旧卡,卡片功能服务费、购卡卡费不予退还,若原旧卡找回也无法继续使用。

注:未实名认证的不记名卡为非实名制,因此不挂失、不退卡。联名卡业务办理应遵循合作单位相关要求。

六、市民卡全业务服务网点地址

星湖服务点: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38-1号;

玉洞大道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C座2层b217市民卡服务窗口。

(二)业务范围:查询、申领、充值、挂失、解挂、补卡、换卡、退卡、加载公共交通领域优待乘车功能、加载自行车功能、投诉处理等业务。

(三)客服热线:400-1157-888。

 

 

         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12日